安全生產教育問答
2016年06月22日
1.《安全生產法》立法的目的是什么?
答:目的是為了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促進經濟發展。
2.企業安全工作“五落實”是哪些?
答:(1)機構;(2)人員;(3)職責;(4)經費;(5)裝備。
3.安全生產的方針是什么?
答: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
4.我國確定的安全生產工作格局是什么?
答: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企業全面負責、群眾參與監督、全社會廣泛支持。
5.《安全生產法》規定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負有哪些職責?
答:(1)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2)組織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3)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4)督促、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5)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6)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6.“三同時”的基本內容是什么?
答:生產經營單位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以下統稱建設項目)的安全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安全設施投資應當納入建設項目概算。
7.《安全生產法》所指的危險物品包括哪些?
答: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放射性物品等能夠危及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的物品
8.人民群眾對事故隱患或者安全生產違法行為有何權利?
答: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對事故隱患或者安全生產違法行為,均有權向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報告或者舉報。
9.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主要工作是什么?
答: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根據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對安全生產狀況進行經常性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安全問題,應當立即處理;不能處理的,應當及時報告本單位有關負責人。檢查及處理情況應當記錄在案。
10.生產經營單位對新錄用的從業人員要進行詳實的教育培訓,培訓經費由誰承擔?
答:培訓經費由生產經營單位承擔。
11.特種作業人員上崗作業的條件是什么?
答:特種作業人員必須保證身體健康,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方可上崗作業。
12.《安全生產法》中生產經營單位的從業人員享有哪些權利?
答:工傷保險和傷亡賠償權;危險因素和應急措施的知情權;安全管理的批評檢控權;拒絕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權;緊急情況下的停止作業和緊急撤離權。
13.《安全生產法》規定從業人員在安全生產方面的義務是什么?
答:應當嚴格遵守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服從管理,正確佩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應當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掌握本職工作所需的安全生產知識,提高安全生產技能,增強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理能力;發現事故隱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應當立即向現場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或者本單位負責人報告;接到報告的人員應當及時予以處理。
14.從業人員違反崗位操作規程造成事故的,行為人和有關負責人各負什么責任?
答:從業人員經過安全教育培訓,了解崗位操作規程,但未遵守而造成事故的,行為人應負直接責任,有關負責人應負管理責任。
15.《安全生產法》中所講的法律責任是什么?
答:《安全生產法》中的法律責任分為刑事責任、行政責任和民事責任。
16.安全生產違法行為行政處罰的種類有哪些?
答:(1)警告;(2)罰款;(3)沒收違法所得;(4)責令改正、責令限期改正、責令停止違法行為;(5)責令停產停業整頓、責令停產停業、責令停止建設;(6)拘留;(7)關閉;(8)吊銷有關證照;(9)安全生產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行政處罰。
17.工會在安全生產應從哪幾個方面進行監督?
答:工會對生產經營單位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侵犯從業人員合法權益的行為,有權要求糾正;發現生產經營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或者發現事故隱患時,有權提出解決的建議,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及時研究答復;發現危及從業人員生命安全的情況時,有權向生產經營單位建議組織從業人員撤離危險場所,生產經營單位必須立即作出處理。
18.什么是特大生產安全事故?
答: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是指造成特別重大人身傷亡或者巨大經濟損失,以及性質特別嚴重、產生重大影響的生產安全事故。包括特大火災事故、特大建筑質量事故、民用爆炸物品和危險化學品特大生產安全事故、煤礦和其他礦山特大生產安全事故、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和特種設備特大生產安全事故,以及其他特大生產安全事故等。
19.什么是應急預案?
答:應急預案是指事先制定的關于特大生產安全事故發生時進行緊急救援的組織、程序、措施、責任以及協調等方面的方案和計劃。
20.編制重大事故應急預案的目的是什么?
答:編制重大事故應急預案的目的是抑制突發事件,減少事故對工人、居民和環境的危害。
21.事故應急處置預案包括哪些內容?
答:(1)建立應急組織,明確各應急組織和人員的職責;(2)災情的發現與報告制度;(3)保證通訊暢通;(4)保證足夠的救災器材與設備;(5)有關安全通道與安全出口的要求;(6)自救與救護的規定;(7)成立專業應急組織--救護隊。
22.重大事故隱患報告書應包括哪些內容?
答:重大事故隱患報告書應包括:事故隱患類型;事故隱患等級;影響范圍;影響程度;整改措施;整改資金來源及其保障措施;整改目標。
23.事故發生的三大間接原因是什么?防止的對策是什么?
答:技術原因,教育原因和管理原因;防止的對策是技術的對策,教育的對策和法制的對策。
24.生產安全事故可分哪幾種?
答:按責任可分為責任事故和非責任事故;按事故造成的后果可分為人身傷亡事故和非人身傷亡事故。
25.通過安全教育培訓的從業人員要達到什么要求?
答:一是具備必要的安全知識;二是熟悉有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三是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26.企業安全管理的具體要求是什么?
答:(1)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建立和落實。(2)安全生產教育培訓。(3)工作場所和設備設施的安全。(4)安全生產檢查。
27.傷亡事故調查的對象是什么?
答:(1)傷亡事故現場,包括現場物證、工作環境、勞動條件、防護措施等;(2)事故當事人,包括受害人、肇事者,現場目擊者、有關領導和技術人員,參加搶救人員和醫務人員等。(3)與事故有關系的設備、設施、原材料和有關的設計,安裝工藝、工作指令和規章制度以及有關的檔案資料,包括過去已經發生過的事故資料,檢修記錄以及有關設備、設施、原材料、產品的財務帳目等。
28.什么是安全生產的“五要素”?
答:一是安全文化,即安全意識;二是安全法制;三是安全責任;四是安全科技;五是安全投入。
29.什么是安全生產責任制?
答:安全生產責任制是根據安全生產法規建立的各級領導、職能部門、工程技術人員、崗位操作人員對安全生產層層負責的制度。這是保證安全生產的重要的組織措施。實踐證明,凡是建立、健全了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地區和部門,各級領導重視安全工作、切實貫徹執行黨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法規,各類事故就會減少。反之,就會職責不清,互相推諉,而使安全工作無人負責,無法進行,事故就會不斷發生。
30.企業管理工作中安全檢查的目的是什么?
答:了解企業安全生產管理狀況,發現生產現場的不安全行為以及潛在的職業危害,以及采取措施及時糾正,改善勞動條件,防止傷亡事故和職業病的發生。
上一頁
上一頁